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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参加学术活动(会议)的管理规定

来源: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   作者:    时间: 2013年10月31日   点击次数:2523

参加学术活动(会议)是教师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

  • 院领导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种体育学术活动(会议)。
  • 凡教师参加校外学术活动(会议)须报院上审查批准,或向上级部门申请报告方能参加。
  • 凡同意参加学术活动(会议)的教师,课程安排、工作考勤均由院里负责,经费开支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 参加学术活动(会议)获奖教师,视获奖情况由院里发给奖金,以资鼓励(分别按照全国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三等奖:100元;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三等奖:50元)。
  • 参加学术活动(会议)获奖情况,将作为院里每年一次的科(教学)研的工作先进的评选条件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