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来源: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 作者: 时间: 2011年03月23日 点击次数:1972
一、说明
1、《入党志愿书》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涂改。
2、发展对象应根据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若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3、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注明日期。
4、如发展对象文化水平较低或有其他原因,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准确地表达本人的原意,不得任意发挥或添枝加叶。请人代笔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应说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二、注意事项
1、《入党志愿书》封面要由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2、《入党志愿书》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过程中如果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3、“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用字要固定,不可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4、“出生年月”一栏,一律填写公历时间。
5、“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阶级成份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
6、“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应当按照个人参加革命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如:一直上学,就填写“学生”。
7、“现有文化程度”,主要按学历填写;经过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了文化程度的,可以按照经有效考核并由组织正确认定的现有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程度填写。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年级。
8、“现任职务”,有领导职务的可填写实际领导职务。本人职务较多,只填最高的、主要的;没有职务的按照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工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如教授、讲师等。
9、“入党志愿”栏要先写草稿,支部审查后填入正表。要注意入党申请书与入党志愿书的区别。不能把入党申请书内容照抄变成个人的“入党志愿”内容。“入党志愿”要根据本人的成长过程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员义务和权利认识和理解,应着重阐述本人对党的认识实事求是地表达本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要反映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的过程,并对自己的优缺点作出分析,具体表明自己如何争取做。填写“入党志愿”后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10、“本人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同志。经历要填到目前为止。
11、“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死亡的,也应注明)。
12、“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
13、“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包括不了的问题。
14、“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介绍一位同志入党,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向支部大会着重介绍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表现,并加以认真分析和作出全面评价,在介绍过程中,应实事求是地指出主要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努力方向。两位入党介绍人应分别表示各自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明确意见。
15、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该项可不填写。
16、“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决议应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填写,填写这一栏的要求:(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结论性的意见。如:“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 x x同志的入党申请。大会认为,x x 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3)、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如:“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x名,实到会x 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x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了表决(或举手表决)。表决结果:x 票赞成,x 票反对,x 票弃权。”(4)、填写这一栏目,应写明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应亲笔签名,落款日期应是支部大会召开之日。(含直属党支部)
17、“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栏所指的“专人”是指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的总支委员。谈话的要求:一是着重了解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二是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基本政治立场、入党动机、思想理论观点和组织纪律观念等;三是根据已有的入党材料、实际谈话情况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加以综合考察和全面衡量,并提出是否同意接受该申请人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填写这一栏目,应由谈话人亲笔签名,并写明党内职务和注明谈话日期。
18、填写“专人谈话意见”(1)、与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这是谈话意见的主体部分,着重填写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主要内容,以及发展对象对所谈话题的认识和态度(简要归纳,或引用其原话)。(2)、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通过谈话,并结合谈话前对发展对象入党材料的审阅和调查核实所获得的情况,对发展对象总的印象和评价(应按党章规定的条件全面评价)。(3)、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意见。主要写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可否接接收为预备党员。如:“综上所述,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19、“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20、“支部大会转正决议”,应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填写,填写要求:(1)、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本人一年来政治、思想等方面表现的基本看法和评价。(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是否具备中共党员条件,是否同意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结论性意见;(3)、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4)、应写明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应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文字要简明扼要。
21、“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22、“备考”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