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来源: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 作者: 时间: 2011年04月02日 点击次数:2888
团总支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职能,引导和团结广大同学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为了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团员素质,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团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推动体育系团总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规章:
一 、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团总支副书记: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精神,全面领导团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团员,党员档案的管理,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移。负责全系的团建工作,安排系团支部每个月的团组织活动以及活动的新闻稿及相关照片。
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负责整体工作决策,召开部长会议;统筹,调控指导各部工作;把握各部经费使用。
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工作,根据学生会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协助主席沟通学生会下各班的工作,对各班的工作进行指导。
组织部: 负责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与学院各班团支书的联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更好的组织,完成各种活动,负责完成分团委交办的其它事务。
宣传部:负责系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宣传的工作活动,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
文体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及早操出勤情况,制定早操的事宜。并配合校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
学习部: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系学习气氛,为学生学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纪检部:主要监督系团总支成员认真工作,会议时会场秩序,并时刻提醒团总支成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不做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事情,为我系学生做一个好榜样。
生活部:关心同学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对学生的生活常识的掌握进行指导。对全系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学生的爱美观念。晚上查寝室,公寓的防火、安全、在公寓里推销及宿舍卫生情况。各项活动维持现场秩序。
通讯部:负责学生会内外联络以及接待工作;负责加强与其他系和媒介的交流联系,争取社会各单位的各项赞助;负责及时上报学生会、各班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
二、规章制度细则
(一)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每月两次例会),对一段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的活动的情况。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习染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按申请书上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脱责任,尽一切努力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总结,目的是否达到,有那些不足的地方需要完善。
4.活动前,举办活动的部门可以对外拉赞助,锻炼学生会成员自力更生的毅力与不怕困难的精神。
(五)报帐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须向主席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买东西必须有收据,尽快将收据交给主席,进行统一报帐。
3.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六)奖励制度
1.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做响应记录。
2.根据其在学生会中的贡献,对表现优秀、有突出事迹的部长或部员给予书面表扬。
3.学生会成员拉赞助,给予其赞助10%的奖励。
(七)惩罚制度
1.学生会成员如有违纪现象,一次者给予告诫,两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2.出勤情况:迟到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两次者给予书面批评,迟到超过三次者(含三次),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席一次给予书面批评,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害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
5.对给学生会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6.对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备注:
1.学生会全体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每天早7点—晚22点都在开机状态。
2.学生会各部门要互相团结,要把学生会当作自己的家,对于学生会的工作都要给予一定的帮助,不分你我。
3.学生会成员必须服从院系的安排,怎么要求怎么做,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脱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