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创建民族体育特色教学实施方案
来源: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 作者: 时间: 2010年01月18日 点击次数:195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体育工作的意见》(黔府办[2004]60号),结合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民族体育作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的办学特色,深化民族体育教学改革,开展特色民族体育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一专多能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民族体育特色教育创建活动,提升体育系体育工作地位,规范体育课程设置,提高体育教师素质、改善民族体育场地设施,营造民族体育文化,使学生更多更广的了解民族体育的魅力和风采。力争在3至5年内,使民族体育特色教育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充分宣传民主黔西南民族体育特色,在贵州省内办出风格和特点,在全省民族体育运动会上发挥出较好成绩。
三、实施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立足于开发和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民族传统项目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2.适应性原则。开展的民族体育活动必须适应学生身体和心理发育特点,有利于增强体质。
3.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要将民族体育项目的发展和地方特色充分展现出来,让更多的学生来参与民族体育活动,使更多学生都能够掌握1至2项民族体育项目。同时要组建专业运动队,注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4.教育性原则。坚持以育人为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加强民族体育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民族体育氛围。
四、实施内容
1.结合地方特色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院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所要开展的项目特点,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试点开设几个相对成熟的民族体育项目,如:押拁、高脚竞速、蹴球、射弩等这些传统项目;同时与当地共同开发一些新兴项目,如:板凳舞、龙、狮运动等,适当提高这些项目的教学课时数量。
2.严格执行学院的课程教学标准。要从本院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传统出发,积极进行民族体育校本课程的探索开发,创编民族体育校本教材,形成自身的民族体育特色。
3.建立民族体育特色项目竞赛制度,竞赛项目和单项比赛每年各不少于2-3项,要形成班班搞比赛、人人有项目的氛围。学院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具有特色的民族体育全院性运动会。
5.学院要建立民族体育特色项目的代表队5至6个。坚持常年训练,每周训练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并要形成梯式训练结构,队员分布在各年级,在训队员不少于参加比赛需要人数的2.5倍。积极参加省、州教育和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并取得相应成绩。
6. 按要求配齐民族体育教师。学院每个民族体育项目教师要基本具有两个以上(含兼任)。学院积极支持民族体育教师的学习与进修,努力提高体育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创造条件申办民族预科班,确保有稳定的少数民族体育生源。
7.学院应将民族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要保证能满足学生开展教学训练活动需要的基本费用,并建设足够数量的民族体育场馆设施。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体育系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