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体育学院 作者: 刘希坤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点击次数:10444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6〕27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体质测试和上报工作,按照2022年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做好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勇
副组长:郑玉国 项文东 周光华 谭达顺
成 员:杨欢欢 韦家燕 施顺强 赵 印 李 川
张 培 张 翔 王元华 彭 芳 何 碧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学院
主 任:韦腾勇 谭达顺(兼)
副主任:邓万里 段永华
成 员:体育学院全体教师和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
二、测试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相关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开展2022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测试分自主测试、集中测试。
(一)2020级全体学生(非体育学院学生)由体育学院拟定《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组织测试人员集中测试,2021级、2022级学生,由体育学院公共体育课教师负责集中测试。
(二)体育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由体育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负责集中测试。
三、测试时间安排
(一)2022年5月召开学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 集中测试:2022年6月,2019级学生实施集中测试;2022年11月,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实施集中测试。
(三)数据整理:2022年11月,完成集中测试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
(四)数据上报:2022年12月,由体育学院统一上报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数据库。
(五)抽查复核:2022年12月,迎接教育部对我校测试和上报工作进行抽查复核。
四、测试工作要求
(一)测试结束后,体育学院整理分析出每个班级的体质分析报告,并录入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系统。同时,体育学院要分析撰写全校的体质分析报告,报学校审定。
(二)各负责部门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高度重视学生本次测试,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有效。
(三)测试完成后,认真核对数据,准确录入,所有测试、收集数据均录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信息表。
(四)根据测试时间安排,测试教师、测试班级涉及调课的,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调课管理规定履行手续。
(五)学生测试过程中,需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测试人员核实,如发现替考,将对替测者、被替测者给予通报批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相关材料现场确认。
(六)体育学院组织测试人员,做好培训工作,对测试要求进行系统培训,杜绝在测试过程中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根据《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规定(试行)》的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条件。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