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体育学院 作者:刘希坤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点击次数:9822
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职工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等内容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